各党总支:
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规定,每年1月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做好丽江师专“2023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月8日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生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云南、丽江的成功实践,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坚定“五个认同”。
(二)结合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重点,认真宣传“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相关内容,引导各族群众、各行各业广泛参与到三项计划中来。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与网络答题活动。组织党总支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23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网上答题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知晓率。此项工作1月完成。
(二)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因学校放假,各党总支通过网络学习,结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强化全体教职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广泛开展线上宣传。统战部、融媒体中心利用微信公众号集中展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视频,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及时反馈宣传情况。请各党总支于2023年2月9日前上报宣传情况反馈表电子版及宣传工作图片。(邮箱:158014217@qq.com)
附件:
1.《2023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专题学习材料》(单独发在群里)
2.答题二维码
3.宣传情况反馈表
统战部
2023年1月16日
附件2:
附件3:
宣传情况反馈表
党总支名称:
一、网络答题活动
参与人数: 人
二、专题学习
参加人数: 人
形式: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