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负责统战部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贯彻的具体措施;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负责省委统战部、省(市)政协、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党委相关统战工作重要事项的落实;负责联系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协助开展调研、考察等活动。
三、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就加强党派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协调关系。
四、落实好学校“党外人士座谈会”、“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邀请参加会议”、“参政议政”等机制,加强与学校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关心、指导支持他们正常开展工作。
五、贯彻党对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在校党委领导下,协同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举荐、考察、培养等工作。
六、协助学校党委指导、协调、督查院级党委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工作交流。
七、落实侨务政策,协调做好归侨侨眷和海外联谊工作。
八、负责部门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维稳等工作。
九、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